2010年9月17日 星期五

刑法組研究生 真強者也


暑假時念所謂的13科在想到底是法研所那一組的學生在國考競技場上會最具競爭力
在腦海中閃過一些想法,趁尚未遺忘,留下些文字記錄,並抒發淺見
是有點和通說認民商法組最具競爭力有不同的見解。
不過沒關係看看就好,因本文不像法科的寫作方式,或是學術論文不過是小小的心得而已
可惜的是沒準備過法研所,或非法律系34年級學生會看不太懂....
我身為基礎法組,又報考過公法組但我私以為還是刑法組研究生最為優秀

通常各大法研所,刑法組考科 不外乎,民法、刑法、刑事訴訟法 這三科
析論如下:
民法,係各傳統法研所組,民商法組、刑法組、公法組,皆有之。
我們可以這麼說要想報考法律研究所,民法是必須要準備的,只是佔分的比例的多寡而已
但通常單獨一科,畢竟光大學時期下來光民法一科上完民法五篇,一般要用20學分的課與學習時間
加上許多民法老師開課及相關課程,必修選修下來,佔去本科系的課3 分之一
不誇張真的很多。是而法研所傳統組將民法當作考科之一,不令人意外,或者說沒有這科才奇怪
而且民法為萬法之母,規範私人間法律關係最為實用,不論公法 或刑法亦有所採摘,
例:行政程序法 149條關於行政契約規定直接準用民法
但其條文數量之多,判解數,學說多如繁星,準備起來也最費力。
且早先年債法大修,近年來物權、親屬繼承相繼修法完成  準備上是難或易我也沒個準
但是這科可能就整理筆記、資料能做完善的方法下去努力,時間夠必有所成
換言之這科應該是圈外人認為法律系都在背、條文多,的直接印象來源吧
就我認為,這科對各組的學生來說是個基本能力檢測
在測驗大學時期有沒有乖乖上課,期末考有沒有將教科書扎實念過
而讓基本觀念建立的清楚,就可以在開始準備研究所時有餘力去準備更獨門的見解
不然從頭開始準備應該是來不及了。
此科也是用大量的時間來換分數,可是不難換到。應該是這樣。
這科會不會有篩出投機取巧的學生的效果,本文不得而知 哈

刑事訴訟法
刑事訴訟法的目的是保障人權,發現真實。我還記得羅克辛(ROXIN)
說過刑事訴訟法是憲法的測震儀。
就國考常考的檢察官強制處分,及證據,都是有關限制檢調,即廣義行政機關的權力
我認為這就和行政法限制行政機關不致濫權危害人民初衷相似

另外刑訴 若從憲法來看 通常會與憲法第8條第一項 人身自由,憲法第16條訴訟權的保障
釋字384 392 535 這兩年的653 654  670的冤獄免強還以特別犧牲跟憲法第15條財產權上邊呢
而且人身自由、訴訟權還是憲法基本權常考的兩大塊。念得深一點,以後準備起公法還能省點力。

比較起訴訟法本質刑訴比起民訴來講要來得單純的多,我是說就訴之三要素,
當事人、訴訟標的,還有訴訟程序的規定 會較好入門 或利於打底 
不用處理複雜的當事人、訴訟標的、既判力等花時間的地方
還有不用把邱派那一套訴訟體系攪和進來折磨自己。
卻能站穩訴訟法的運作 ,而且又能把刑訴這一大科準備起來應付國考。



刑法
刑法我們在念的時候分為刑總及刑分,兩部分
以出題而論,前者31條到幫助犯 就差不多了,後者就從100條開始到363條吧就是內亂 外患 到電腦
不過前面跟後面都考得非常之少,刑分 大多和刑總考在一起,具有考相
就....個人法益、妨害性自主罪章,185-3 -4  加上個公務員部分  就考死妳啦。
這也是我覺得刑法厲害或很"活"的地方,以沒多少條文 玩出許多新花樣
在刑法的操作上   題目:寫說該對甲之行為如何論處?
我們就得從行為認定開始 ,構成要件該當、違法性、有責性 的三階犯罪體系下去論。
得要以少少的法條去操作解題,看出爭點並以清晰邏輯寫題目,
以我司律考下來,題目最為靈活、答題最為困難的感覺
從最一般的故意犯,到甚麼不作為犯(消極)、共犯、錯誤論、過失犯、前後行為、加重結果、加重 這些法條都只規定一點點 
刑法的學習可能主要仰賴理解,在下的友人不管是考上 或是對刑法有點程度 都是 著例。
 好似都是不花很多時間念書聰明的孩子

另刑分主要就是各罪的構成要件的組成,和民法相比法條的規定統一且一致性較高
能在固定的體系下 理解學習,很適合打底
不過難的地方 非得要清楚學說的分歧  才能解答
這則是在法學方法論的適用論、解釋論足備的訓練
總的來說很講究法律要件的掌握,我認為刑法讀得好 ,要在更多更複雜要件民法念好 ,並非難事

而刑分法條結構最後都是刑度的規定
或刑罰目的牽涉到應報理論、矯正理論罪刑法定、罪刑相當
我甚至覺得,刑法的刑罰及保安處分(也就是靳老師研究的那塊)有關制裁惡行
與法理學的法實證奧斯丁 的法律是甚麼的論調相關聯

綜上
刑法組所會的是既廣且深的
他們是左右逢源,可以從刑法的學識能力快速不費力的跨足至其他尚未準備的學科




就報考面
刑法組,是三組中錄取名額中等,但報考人數算中上多的組,有死亡之組別稱
可能和乍看之下要準備的份量較少有關,吸引不少人報考,但真正強者如上述
要有理解力強、融會貫通、跨組的知識、清晰的邏輯、法律評價力 等特質
才有一點機會 ,不然要以分量少這點來準備,要贏過原先法學涵養深厚的同學,實非易事。

會想或有能力報考法研所 勢必是要能應屆畢業,如此一班後面3分之1
要憂心能否畢業的人 就有先天上的不足,講白點就是去陪考的先不管他

而先不管國考,能考研究所到考上的 ,算一算至少要前3分之1吧
不然得要補習(不見得有用)、還是遇到甚麼重大際遇,
就我所知悉的本班同學,當然不代表全部法律系的,報考刑法組都非泛泛之輩。
單就法科盡是前面幾名在輪流坐坐看的,又她們的出席率、成績、認真程度,大可不必質疑。
所以我會認能考上刑法組的人不是簡單的人物,而且也等於搭上國考上榜前段班次
雖說念國考的科目比分 上比民商來的少,可就除民訴外都是相對容易準備的科目
就未來性及法學整體實力來看,刑法組會是最容易考上的一群。
但前提是實力要夠。

一點淺見 ,歡迎批評指教 共同討論^ ^

 

也可別管那摩多,去追尋夢想,更上一層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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