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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23日 星期三

單身者角度-同婚法案另一對立軸線單身者與家長,請寬容家長的疑慮

不論是長年單身、離婚後單身、從一個仍想進入婚姻的單身者來看。
此次民法972修正案,[婚約,應由,雙方當事人自行訂定。]
無疑的對目前單身者,增加約莫倍數的結婚對象,是相當振奮人心的。

這得要單身者同性戀傾向有所覺醒。
依據酷兒理論:酷兒不與任何身份認同結盟,批判穩定的身份(identity),強調更為流動和多元的身份和欲望。
據此理論(這部分爭議主要體現在近年來性別教育):
以下四種情形將很有可能發生,但不在此限,但可確定的多P、人獸交、戀物與本次修法無關

2010年9月17日 星期五

刑法組研究生 真強者也


暑假時念所謂的13科在想到底是法研所那一組的學生在國考競技場上會最具競爭力
在腦海中閃過一些想法,趁尚未遺忘,留下些文字記錄,並抒發淺見
是有點和通說認民商法組最具競爭力有不同的見解。
不過沒關係看看就好,因本文不像法科的寫作方式,或是學術論文不過是小小的心得而已
可惜的是沒準備過法研所,或非法律系34年級學生會看不太懂....
我身為基礎法組,又報考過公法組但我私以為還是刑法組研究生最為優秀

通常各大法研所,刑法組考科 不外乎,民法、刑法、刑事訴訟法 這三科
析論如下:
民法,係各傳統法研所組,民商法組、刑法組、公法組,皆有之。
我們可以這麼說要想報考法律研究所,民法是必須要準備的,只是佔分的比例的多寡而已
但通常單獨一科,畢竟光大學時期下來光民法一科上完民法五篇,一般要用20學分的課與學習時間
加上許多民法老師開課及相關課程,必修選修下來,佔去本科系的課3 分之一
不誇張真的很多。是而法研所傳統組將民法當作考科之一,不令人意外,或者說沒有這科才奇怪
而且民法為萬法之母,規範私人間法律關係最為實用,不論公法 或刑法亦有所採摘,
例:行政程序法 149條關於行政契約規定直接準用民法
但其條文數量之多,判解數,學說多如繁星,準備起來也最費力。
且早先年債法大修,近年來物權、親屬繼承相繼修法完成  準備上是難或易我也沒個準
但是這科可能就整理筆記、資料能做完善的方法下去努力,時間夠必有所成
換言之這科應該是圈外人認為法律系都在背、條文多,的直接印象來源吧
就我認為,這科對各組的學生來說是個基本能力檢測
在測驗大學時期有沒有乖乖上課,期末考有沒有將教科書扎實念過
而讓基本觀念建立的清楚,就可以在開始準備研究所時有餘力去準備更獨門的見解
不然從頭開始準備應該是來不及了。
此科也是用大量的時間來換分數,可是不難換到。應該是這樣。
這科會不會有篩出投機取巧的學生的效果,本文不得而知 哈

刑事訴訟法
刑事訴訟法的目的是保障人權,發現真實。我還記得羅克辛(ROXIN)
說過刑事訴訟法是憲法的測震儀。
就國考常考的檢察官強制處分,及證據,都是有關限制檢調,即廣義行政機關的權力
我認為這就和行政法限制行政機關不致濫權危害人民初衷相似

另外刑訴 若從憲法來看 通常會與憲法第8條第一項 人身自由,憲法第16條訴訟權的保障
釋字384 392 535 這兩年的653 654  670的冤獄免強還以特別犧牲跟憲法第15條財產權上邊呢
而且人身自由、訴訟權還是憲法基本權常考的兩大塊。念得深一點,以後準備起公法還能省點力。

比較起訴訟法本質刑訴比起民訴來講要來得單純的多,我是說就訴之三要素,
當事人、訴訟標的,還有訴訟程序的規定 會較好入門 或利於打底 
不用處理複雜的當事人、訴訟標的、既判力等花時間的地方
還有不用把邱派那一套訴訟體系攪和進來折磨自己。
卻能站穩訴訟法的運作 ,而且又能把刑訴這一大科準備起來應付國考。



刑法
刑法我們在念的時候分為刑總及刑分,兩部分
以出題而論,前者31條到幫助犯 就差不多了,後者就從100條開始到363條吧就是內亂 外患 到電腦
不過前面跟後面都考得非常之少,刑分 大多和刑總考在一起,具有考相
就....個人法益、妨害性自主罪章,185-3 -4  加上個公務員部分  就考死妳啦。
這也是我覺得刑法厲害或很"活"的地方,以沒多少條文 玩出許多新花樣
在刑法的操作上   題目:寫說該對甲之行為如何論處?
我們就得從行為認定開始 ,構成要件該當、違法性、有責性 的三階犯罪體系下去論。
得要以少少的法條去操作解題,看出爭點並以清晰邏輯寫題目,
以我司律考下來,題目最為靈活、答題最為困難的感覺
從最一般的故意犯,到甚麼不作為犯(消極)、共犯、錯誤論、過失犯、前後行為、加重結果、加重 這些法條都只規定一點點 
刑法的學習可能主要仰賴理解,在下的友人不管是考上 或是對刑法有點程度 都是 著例。
 好似都是不花很多時間念書聰明的孩子

另刑分主要就是各罪的構成要件的組成,和民法相比法條的規定統一且一致性較高
能在固定的體系下 理解學習,很適合打底
不過難的地方 非得要清楚學說的分歧  才能解答
這則是在法學方法論的適用論、解釋論足備的訓練
總的來說很講究法律要件的掌握,我認為刑法讀得好 ,要在更多更複雜要件民法念好 ,並非難事

而刑分法條結構最後都是刑度的規定
或刑罰目的牽涉到應報理論、矯正理論罪刑法定、罪刑相當
我甚至覺得,刑法的刑罰及保安處分(也就是靳老師研究的那塊)有關制裁惡行
與法理學的法實證奧斯丁 的法律是甚麼的論調相關聯

綜上
刑法組所會的是既廣且深的
他們是左右逢源,可以從刑法的學識能力快速不費力的跨足至其他尚未準備的學科




就報考面
刑法組,是三組中錄取名額中等,但報考人數算中上多的組,有死亡之組別稱
可能和乍看之下要準備的份量較少有關,吸引不少人報考,但真正強者如上述
要有理解力強、融會貫通、跨組的知識、清晰的邏輯、法律評價力 等特質
才有一點機會 ,不然要以分量少這點來準備,要贏過原先法學涵養深厚的同學,實非易事。

會想或有能力報考法研所 勢必是要能應屆畢業,如此一班後面3分之1
要憂心能否畢業的人 就有先天上的不足,講白點就是去陪考的先不管他

而先不管國考,能考研究所到考上的 ,算一算至少要前3分之1吧
不然得要補習(不見得有用)、還是遇到甚麼重大際遇,
就我所知悉的本班同學,當然不代表全部法律系的,報考刑法組都非泛泛之輩。
單就法科盡是前面幾名在輪流坐坐看的,又她們的出席率、成績、認真程度,大可不必質疑。
所以我會認能考上刑法組的人不是簡單的人物,而且也等於搭上國考上榜前段班次
雖說念國考的科目比分 上比民商來的少,可就除民訴外都是相對容易準備的科目
就未來性及法學整體實力來看,刑法組會是最容易考上的一群。
但前提是實力要夠。

一點淺見 ,歡迎批評指教 共同討論^ ^

 

也可別管那摩多,去追尋夢想,更上一層樓

2010年5月6日 星期四

論MSN與facebook 言論上的表現方式與適用

世人總記得 關於 伏爾泰 (法國)一段話


我不同意你說的話,但我願意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


( 這是大法官 陳新民  在意見書常用的開頭方式 我學起來^^)


微論文一篇


以下將以此順序依次討論


一、在facebook言論方式 - 以塗鴉牆為中心


二、MSN的狀態的言論


三、兩者間的適用與比較


四、不喜歡的言論 刪除掉?





一、在facebook言論方式 - 以塗鴉牆為中心



能否在
Facebook的塗鴉牆對話是從有無互加為好友開始
若沒有加為好友只能觀看訊息而已並不能加入討論
至於要有更多的互動、遊戲互送禮物更是不可能的事
係因為根本就沒有權限做這事,路人終究只是路人
不過
facebook 仍是個網路空間 也就是說是個公開場所
當然是在以使用者用預設的設定狀態下

而互為好友的情況下


塗鴉牆的運作方式就像是留言版似的
但網路的功能加強了它的無遠弗屆的能力
使得各別使用者所發表的內容會同步到各個朋友的
face book
當你follow朋友的訊息時,對方再一有回應
用戶所設定的信箱便會收到新的回應,以便繼續
follow
它就像是一塊塊小型的留言版
即時的出現在用戶之間
只要一打開
face book,即能看到最新的內容
所以使用者一塗一個新的塗鴉
你的朋友無論是誰都能看見並在你的言論下留言
我想
face book 塗鴉牆的運作基本設定應是如此


 


二、MSN的狀態的言論


MSN,或者是即時通訊,比較像是一對一的彼此聊天
像打電話一樣,有了對方的帳號也就能夠點擊對方並展開聊天
只是從面對面的聊天,變為透過網路改而以文字為主要的溝通方式
不過到底是帳號
與帳號聊天還是真有一個人格上的實際互動
所談話的對像是真實還是虛幻,這又是另一個層次的問題了



惟尚未點擊對方的帳號前所映入眼簾的會先是帳號以及狀態
也許
MSN使用者會用MSN會能感受到人聲鼎沸 或很受歡迎的虛榮感
多少可以紓解寂寞吧。不過現實是會聊的還是那幾個,其他有事才會找
說到找,狀態就是種引誘,它勾引著你的朋友與你聊天,常常扮演著開啟對話的話題
或者是數個話題中的前幾名,因為狀態就那麼長
不能表達太多事物
例如就如我人哲老師所言
正妹 有免費移動權與免費消夜的供應,就
能藉由
MSN將此訴求即時的掛在狀態而且是以客氣的方式表達一種事實上的狀態,
也就是僅打上我餓了之類等語,要更進一步私密談話得請點入內詳談。
(這例子可能有點不好但很能反映出狀態的運用)

或許掛狀態的原因並非如此勢利
藉此明志
推廣活動
心情記事
近況分享
或者想不到新的懶得換等等。
在即時通訊的框架不可能為表達而表達

或多或少都有吸引他人與之談話的目的 僅是量的區別 多寡
因為人是需要被注意的,這對人的發展具有一定的影響力
尤其是從集體主義的文化到個人主義的文化,越發明顯
這也可能會是
FACEBOOK蘊育而生的肇因之一


 


三、兩者間的適用與比較



換個方式說好了 MSN比較像是文字版的電話,而facebook則是ptt2個人版的大眾化與便利

就操作習慣上來講,MSN多用於一對一的私密性談話
通常一個視窗只屬於兩個人,以數人為例外,
一般會再另開啟一個視窗與另一個談話,而同時間與不同人一對一的聊天正是MSN的特色
所有的談話往來於對話者之間,時空也限制於視窗之內
使用者能夠以速食的方式不同面貌出現在各個視窗框上
且對話僅對相對人負責,因傳達的對象已經限定了
因而大可用只屬於兩人的用語或共同的默契來對話而不必考慮太多

而facebook(FB)的基本假設是公共的場域,存在於使用者和使用者朋友間
一經過相互的承認,大多數的訊息都能接收的到(下皆以預設的設定討論)
是而FB應較偏像於一對多的半公開談話 而且較具多樣性 能以禮物、圖片影片都可以
或許可以這麼說你的朋友全都被你請進網路上的家,能夠聽到在家中每一句話並討論之
在這樣的情形下會如同PTT的推文  一個follow一個 也許已經偏離使用者的原意亦同
可是這不能怪罪於誰,如真要究責起來只好推給開啟這段討論的原使用者
正因如此使用者每貼一則留言於FB上 要抱持著開放的態度要能包容所有他的朋友的言論
而在相互回應之間就能產生互動,正是FB社交性質網站的本意
我想FB就是能讓你的朋友認識你的朋友的利器,更精確的來說它會是雙面刃
而使用者所發出的言論面對的是所有朋友,使用者言論也代表著公眾的自己

還記得雅量的故事吧! 當你拿出一塊綠格紋布,
有的朋友覺得它像稿紙、有的覺得是綠豆糕
或有人根本不知道妳在幹嘛 都好  總要有容人的雅量

使用者的雅量至少要做到
別人說得話隨便聽一聽,自己做決定,不想擁有太多情緒 by黃小琥  歌:沒那麼簡單

畢竟都是你的朋友follow 你的近況呢  所以別亂發脾氣
 
另外其實留言旁邊也有個"讚"
那就是關注是無聲的,綿綿無斷的讚賞  的實體具現
讓那些無聲的朋友或者不太會表達的朋友也能以默默的方式表達支持

也要特別注意留言的方式,因為FB的特性非即時性與非相對性
故此一段話不見得很快獲得回應,或獲得的回應並非來自於渴望的對方
這都是有可能的
話說回來FB到是個能夠在朋友間精進說話的藝術的地方

使用者要記得這些特性以免產生誤會、衝突
到底應該要注意彼持尊重才好
別人的FB空間也等同一個人家的家 可別當作自己的家一樣看待 !

四、不喜歡的言論 刪除掉?

使用者發出每一個塗鴉後,若有朋友follow於其下留言 ,不喜歡
使用者尚有刪除這個選項作事後的限制

要不要用呢? 於此稍稍須要討論一下 憲法概念
我們可以這樣形容每個人在它的FB可以在FB公司所設計的軟體下 做出一些設定
也就是每個等同小國家小政府  對你的FB 家園做出任何的設定與限制
自可以對你的客人、家人朋友做出限制 在FB中尤其是言論 
因為握有最高權限可是在於帳號的擁有者 自然能當起執法者

預設的情況下你的朋友都能夠發言 也就是沒有限制
若設有限制,不僅是限制了朋友間的交際、減少了互動
使得被限制的人的言論無法進入塗鴉牆中的言論市場
而無法做出思想的傳遞與交流 且造成塗鴉牆的單調匱乏
更可能是控制了你的朋友的言論 只有你喜歡的言論喜歡的人說的才能放上塗鴉牆
不論是事前的限制設定或是事後的刪除都可能直接間接的造成這樣的結果
後來再也沒有真心話了,因為大家知道她們的話你不能接受聽不進去
只剩下那些修飾的漂亮美麗的場面話留在虛擬的空間虛偽的牆上
這樣網路上的朋友甚而到現實上的朋友都會發現難相處的你
既然出來交朋友,就多少不得不面對錯綜複雜的人際關係
人是社會的動物一點都不錯

但是刪除這功能 並非是裝飾用的 像有人可能是朋友 在塗鴉之下
留下猥褻的言論、商業性的言論、仇恨性的言論  諸如此類低價值的言論
 二話不說是該刪除,因為這些對於自己與別人沒甚麼建設性 也詆毀了使用者的人格
我想在這樣的情況下就能派上用場 (釋字445&414 的適用)


其它的差一點的 言論沒必要刪除    自己解釋或與那發表的直接戰起來也不錯
或留給你的朋友幫你的忙吧 這也是種互動呀
也許意外的可以看出朋友對你的新看法或真心挺你的朋友
很不錯的呢

以上都是我的言論觀點 我覺得還滿有 道理的 嘿嘿  供大家參考

2009年12月20日 星期日

淺談朋友倫理與自我實現

    以生日禮物為例











在中國人儒家傳統深遠影響之下,禮教下的五倫常被提及



本文是有談及朋友倫理,但並非要深究朋友有信之理



朋友有信是個謬論還是確論,不是本文所要討論的重點



先敘明









僅就俯拾而起的生活事件做討論

 雖然有些我忘了



生活事實 12/15




首先有兩個疑點或應稱做敗筆^^



1. 王女叫住在下中午用餐的緊張神情不合常理



2. 徳裔台籍人這條漢子提著網拍的箱子顯不合理



在生日的隔日猜得出十之八九是........了





當然到了紅坊後,去restroom整理一下心情



慶生的序幕,就由會控制人的王女 miss LIN  但不受控制



先說 生日快樂    笑死我了 好妙



當然以上 得忍著 配合演出  (要是先戳破就不好玩啦) 這也有按著倫理吧



繼續看下去  ~



一連串的生日快樂 後



於是我就從徳裔台籍人手中接下生日禮物箱



委實說卡片比較令我感動吧,大致瀏覽過不見令我反感的綽號很是開心(相關論述請見非關正名該篇)



雖然當場拆禮物非我的習性,不過既有要求就從善如流了





拆禮物當下梁先生 客氣說到:包裝上有虧欠之處 不過我並不很在意就是了



不過拆到一半 我深感不妙,這禮物豈不與我個人實現即先前收集點數與改變一點習慣有所衝突



我是驚喜不起來的,甚而有點不知所措, 這.......到底該如何是好!!



剛好梁先生為了供大家觀賞吩咐我拿出杯子(即禮物) 姑且認為可能是有種自我實現的目的



趁輪著把玩的約莫一圈 (正好讓我思忖該怎麼樣處理這杯子)



鬧哄哄一陣子中

記得最深刻的一幕是梁"COLOR:#0000ff;">先生指著杯子說這有個洞還有尿尿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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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個杯杯





我想我很難忘記那神情   是有點得意 的雀躍吧 我想



可是這得要等到我這週六又拿出集點卡才會意過來   原來集點送的沒那個款式



但當下我卻脫口而出 這造成我的困擾
  (又是murmur 的外部效果惹禍 唉) 



想必我還沒找出解決之道



所以呢立即造成梁先生的不悅 於是他道:你再也不會收到我送的禮物等語



這下可好了 氣氛果然凝滯了起來  



也許我破壞了朋友間的倫理

我沒有再進一步表示甚麼 縱然他真的再也不送禮物給我 也是理所當然

不過真的有造成我自我實現的困擾 

本來想要達成的目標 變的不再重要 縱使是小的微不足道

但還是可以去滿足自己   如此繼續集點的行為 才有意義

不然就可能歸類到本身的行為無價值



叉開一下 




罷了   就當成是種學習
社會倫理的待人接物上的禮節問題



這部分不得不說我從社會化 較為完整的梁先生上總是學到很多 



不久前說你市儈我想是我口誤的不精確 讓我抱歉的予以收回 感謝



要說對你的印象是在色誡裡的易先生吧  



要是不久的將來你當律師絕對是事業成功的那一型 



我還沒見過禮數做的比你周道 與[眉眉角角]掌握恰到好處的人




週六  在我拿出集點卡貼貼紙 時赫然發現 原來梁先生所送的杯子款式



與我集點所得迥然不同 看來是我誤會   這時我才欣然接受



再者細究他指著杯子的神情也許有更深的寓意在裏頭



也許他是想告訴我說 喝咖啡 時可以 想到你的咖啡裡有我們的友情味道



就算稱不上是高尚的,但就如德裔台籍人與書捲的組合也是種臭味相投呢



不過杯子是順手合適,我用的很得心應手  



這幾天來沖的咖啡也許真的多了一味   搞不好是神秘的默契之類的吧







順帶提及 德裔台籍人的淫穢的言論也會收斂 

  梁先生同我們嗆來嗆去  

  書捲的小心眼  在相處之中也算不得甚麼了    

  大牌王女 控制魔力才有 成真的可能



也可以為了找手機奔波忙碌 一整節課  

一頭熱的為朋友兩肋插刀的赴湯蹈火  是真朋友 是 該珍惜   

(想想我也做過類似的事 )



性情中人的友誼 假不了



這 應該是

因為熟識 才有任性的權利



才有恃無恐不怕得罪的交心



可是多少還是得有一些朋友倫理的相繩  



基於彼此熟識的基礎   漸漸的總會摸索出對方的地雷、喜好 相處之道



而能一步步更加穩固關係 不會變質



聚散離合 是常有的事  也快畢業了  雖然國家考試的終點上會碰的到面



是何時? 沒個準  



想想在班上 有那麼同學 與小團體



雖然我們也常常在路上丟人現眼> <"  



可是我不以在這小圈子的一份子為恥 反到認為這是我在班上 最好的歸屬(因我有我的加入 開玩笑的啦)







寫不下去了 今天聽了首應時的詩歌 茲放於此




"COLOR:#bf00bf;">我們愛(讓世界不一樣)~讚美之泉13~沙漠中的讚美







"FONT-FAMILY:標楷體;COLOR:#6000bf;">你和我是天父愛的創造 
每個人有最美的夢想,



"FONT-FAMILY:標楷體;COLOR:#6000bf;">一路上彼此照亮  扶持擁抱



"FONT-FAMILY:標楷體;COLOR:#6000bf;">我們的愛讓世界不一樣



"FONT-FAMILY:標楷體;COLOR:#6000bf;">我們愛因神先愛我們 
雖你我不一樣



"FONT-FAMILY:標楷體;COLOR:#6000bf;">我們一路唱 
走往祝福的方向



"FONT-FAMILY:標楷體;COLOR:#6000bf;">我們愛因神先愛我們 
心再堅強也不要獨自飛翔



"FONT-FAMILY:標楷體;COLOR:#6000bf;">只要微笑  只要原諒



"FONT-FAMILY:標楷體;COLOR:#6000bf;">有你愛的地方就是天堂





這部分是OK了 但還有一小部分 就是梵谷file 夾 的部分 得處理一下



我再重申一遍    那些夾子 不是回禮喔 
禮尚往來的的社會倫理  



出社會再說   不然現階段太多情義 禮節的 太不自在了



純粹 是我 基於個人實現送給妳們的   讓妳們在孜孜矻矻的準備考試中 也能有美的氣息



對了可以拿去嚇嚇其他 人 你瞧瞧 讀書之餘還能鑑賞藝術  同學你要當我對手還早咧







想到一首詞可以 為我的想法  明志   順便呼應主題



攤破浣溪沙   清 納蘭性德



"COLOR:#0060bf;">風絮飄殘已化萍,泥蓮剛倩藕絲縈



珍重別沾香一瓣,記前生。



人到情多情轉薄,而今真個悔多情。



又到斷腸回首處,淚偷零。



















543 murmur



1. 對了!那天雖然書捲聰穎的意識到 我那些點數該如何解決

隨即提出了請我 送給書捲妹的要約

同一時間  大牌王女 也和像我提出要約

當下真令我好氣又好笑



不過法律人總要作個權衡

就本席認為 王女有喝咖啡的習慣  待收集完畢 (有趣的是債權契約不以有處分權為必要)

我們基於咖啡杯要送也要給 會喝咖啡的人對王女為承諾 



雙方表示一合致成立贈與契約 

 



2. topic靈感來自莊主任 的倫理學,倫理就是人的關係



3. 我打了好久 ........   這篇有點 流水文 
不喜歡的說 

4.   算了  最後以本文作為祝壽文吧 

也感謝大家 的祝福   太多了就不一一致謝了 在此統一感謝 



5. facebook 真是個法力無邊的工具須慎用 之  

    也好 我國的疆界 也跟著這聯誼性工具  擴大了 
對了以後再來個專論討論這種通訊方式





看到這恭喜妳看了5000字喔





累了該睡了

2009年7月29日 星期三

非關正名

王駿翰=王馬翰=王馬幹=羊咩=羊咩咩=綠豆=王小子=小王子=
奶娘=奇異果=ㄚ宅=玩具翰=花爸翰=貴族=宅哥=呱哥
……
=?


我到底是?都是也都不是   ┐(─__─)┌ 你說我有啥米辦法咧~
而且可能還不止~




另外
這兩張漫畫是我在做宿舍幹部的綽號演示圖稿


 


 


 


 


羞我們長得好像 (# ̄▽ ̄#)
但話說回來,綽號或者該說是花名、諢名還是外號,不如姓名來的絕對,是個相對性的存在,
綽號不是死板板的直接掛在身分證上或戶口名簿的稱呼,
是可以因時因地制宜,或隨著不同的時空背景而幻化的,很有趣吧。
但不得不提對外的正式往來姓名仍有其不可磨滅的地位,
那我們應該可以稱綽號是相對人所賦與本人的別稱,
且很有可能帶有戲謔成分。像上面兩張圖一樣。




 


不過有趣的是,取綽號的時候大多會參酌外貌、本名、行為、特殊事蹟……,所以其實被取綽號的時候代表你在別人眼中的樣子,甚至會有些意想不到的發現,


我是驚奇又覺得是種與人相處的樂趣的,
可是當這既成印象或是以為,越來越深越來越顯明,有一天就沒辦法看到真正的他或她了
另一種情況會是看不到看不出人的其他層面,綽號會不會造成既陌生又熟悉的的樣貌
再觀察看看囉,不過到是很
case by case 的。


 


不過呢正因如此,比起理智上的姓名認知,來的帶有情感些,不管是貶或褒
也就是說有了從姓名到綽號,是從理性上的交流感情上的相處
所以我以為綽號是必須植基在一定的情感基礎上的
不然對我來說只可以是個姓名的簡稱甚或不值得一提的氾濫的印刷商業名片,
很快會忘掉的名字,因為只存在知識上的人名不容易刻骨銘心。


 


大三的暑假一開始參加學一個營會


營會的自我介紹,竟然只是怕名字難記就要想綽號,於情於理不易接受,
要麼想一個給我都
fine
,不然請叫我本名即可,
省得我嚴正爭辯些甚麼,要是我隨便拿給綽號出來也可,
一來不尊重對方,而且沒有共同記憶難以維繫。


 


 


 竊以為綽號應該具有以下幾個要件


 


  


1.   共同記憶


我認為綽號應該是相對存在的,不該用一個綽號打遍天下,不同的人,不同的時期或多或少,都有一些綽號,
會代表那時候的你是甚麼樣子的,或在哪裡,可以以當作個人生座標來被定位
認識了誰,成為怎樣的人,創造了甚麼嶄新的價值
我們會說,法拉第是電學之父,齊克果、尼采是存在主義始祖同樣道理。



但像這種綽號
Ex  ㄚ成、ㄚ強、啊如、啊惠=之類,或是另一種大宗,小偉=小明=小=小陳,這些綽號大多是取自己名字中的一個字或姓,與ㄚ或小=老搭配。我不諱言的指出,如果還把這種名字還來用的洋洋得意,無非是作賤自己,父母給你取得名字不用,非得用這些便宜的綽號,而且還一點意義也沒,是為了好念=好記=方便…..whatever,也許不是沒有緣由,而是一種掩藏,重新包裝的過程,因為會怕,所以掩藏,所以重新包裝,但在我看來是人際關係沒有自信,且未免過於媚俗,為了世界妥協自己,也不尊重爸媽的想法,爸媽會幫你取名字應該接有其意義在,若以西方人來講會叫自己的孩子XXX二世、三世,或為了紀念取家族祖先的名子我覺得他們是對自己的名字或祖先的有榮譽感也敬重,不管爸媽是怎樣取名字,是期許也好算命的也罷,來自家譜或者有甚麼故事在裡面,畢竟是父母為了他的孩子一種愛的表示,是不應該隨便的輕賤掉的。而且也很難產生共鳴,很像個菜市場名一樣,隨便喊喊一堆人回頭,試問特殊性在哪呢?



2.
 
繼續性


綽號的產生勢必有個背景緣由,在一定的時勢下造成的,而這些時勢的要件,
原因是讓綽號得以為綽號的第一因,所以綽號得有所附麗,不會飄搖的不知所以,


若成立發生綽號的要件逝去了或不在如取的時候,綽號是該演化或廢棄不用,(像玩具翰進化史)
人本來就擁有許多相對上的定位,如果身分能增減變更,可能是父母的兒女,學生、情人、夫妻,
綽號應該亦同會有增刪,不然會有顯而易見名實不相符的產生。



3.
 
反覆性


有人經常性的反覆用一個綽號來稱呼被稱呼人才算,應該綽號不能只有使用一次,
就像名字一樣,要常常使用,常常被稱呼。如果說
親愛的這樣子的稱呼,
如果只叫一次為免顯得太過淡薄,而且容易淪為一種形容詞,也不太帶入感情,
若果反覆多使用幾次,人與綽號之間的聯繫就更形強固,
也會因這個因產生一個個的故事的果,那時的故事或往後的故事才歷歷如繪,人才顯得真實。


 


  


 從寬從嚴認定,還是自己有不同想法都歡迎指教嘿


不意外我也是愛幫人取綽號的,當然是為了我個人因素,恭喜被我取綽號的人,也就是對我而言有特殊的意義,也是我們感情比較好啊,至少我熟的人才會用綽號,最近也有因綽號惹出風波,雖然心直口快講出了精妙絕倫的綽號,不過被嚴正的警告過了,我會乖一點^^,小心謹慎些,綽號這種東西本來就是多加在別人身上,當然要尊重他人為是,不能拿來玩甚或人身攻擊,這界限還是不可廢棄的。